時間:2019-04-22 11:21
來源:溫州市生態環境局
4.推進重點領域臭氣異味治理。加強工業臭氣異味治理,提高臭氣廢氣收集率和處理率。加強城鎮生活垃圾廢物臭氣處理,提升垃圾處理各環節惡臭治理水平,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和泵站臭氣異味控制。嚴厲打擊餐飲油煙污染行為,新建小區需配套設置滿足生活需求的餐飲功能用房。到2020年,基本消除垃圾生活廢物臭氣異味。(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七)健全監管體系,強化管理能力
1.完善大氣監測監控體系。推進環境空氣質量和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網絡建設,完成各地降塵量監測點位布設,建成全市酸雨自動監測體系。2019年底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并依法依規管理。(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參與)
加強移動源排放監管能力建設。推進定期排放檢驗機構三級聯網,開展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遠程監控系統建設,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建成遙感監測系統平臺并實現三級聯網。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工程機械實時定位、排放監控裝置安裝和排放監控平臺建設。(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等參與)
2.完善大氣執法監管體系。在基層環境監察部門配備便攜式廢氣檢測儀器和大氣執法特種車輛。嚴格環境執法,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方式。推進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與公檢法聯絡機構全覆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財政局等參與)
加強油品質量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非法勾兌調和油及出售調和油組分,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3.加強大氣科研能力建設和應急預警協作。常態化開展源排放清單編制、源解析等工作。市級實現7天預報能力。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落實長三角區域應急預警標準。按要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推進“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氣象局等參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大氣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的領導,市長任組長,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承擔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日常工作。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市各牽頭部門要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嚴格落實責任。各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打贏藍天保衛戰的第一責任人,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和考核辦法,將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納入考績。(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參與)
(二)加強資金支持。各級財政要加大資金投入,完善與空氣質量目標完成情況相掛鉤的財政獎懲機制。要嚴格落實儲氣調峰設施建設、差別化電價和水價等政策,對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標準的,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減免制度。全面清理對高耗能行業的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三)動員全民參與。市本級要每月公布各地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及時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各地要大力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知識、法律法規等宣傳教育,督促重點排污單位和有關企業依法依規及時公布環保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及時公布執行報告,確保公眾知情權和參與權。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參與)
我市已出臺規定與本實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方案為準;本實施方案實施過程中國家、省出臺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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