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06 13:17
來源:廣東人大網
在本省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不得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
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認定標準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
第四十五條【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維護檢修】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對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維護檢修,使其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應當維修、加裝或者更換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裝置,使其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
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經維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術后,大氣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國家排放標準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六條【非道路移動機械臺賬管理】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進場施工時,應當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臺賬。
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水行政等有關部門應當督促建設單位使用符合現行執行的階段性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第四十七條【船舶排放要求】禁止船舶在內河水域使用焚燒爐或者焚燒船舶垃圾。
禁止載運危險貨物船舶在城市市區航道、通航密集區、渡區、船閘、大型橋梁、水下通道等內河水域進行艙室驅氣或者熏艙作業。
船舶在海港港區內使用焚燒爐、進行驅氣等作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實施并如實記錄。
船舶在發現海上大氣污染事故或者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時,應當向就近的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報告。
第四十八條 【船舶排放控制管理】國家劃定的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內的船舶,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使用低硫燃油或者采取使用清潔能源、尾氣后處理等與使用低硫燃油等效的替代措施。
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對進出船舶排放控制區的船舶的污染排放情況及燃油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十九條【岸電建設】省、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應當將岸基供電設施建設納入能源發展規劃;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岸電系統的改造使用以及低硫燃油供應設施的建設和改造。
現有碼頭應當逐步實施岸基供電設施改造。新建碼頭應當規劃、設計和建設岸基供電設施。船舶靠泊內河港口強制使用岸電。沿海港口船舶靠港后應當優先使用岸電。
第六章 揚塵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一節 揚塵污染防治
第五十條【技術規范要求】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職責分工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技術要求。
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將揚塵污染防治相關信息與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共享。
第五十一條【建設單位職責】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實行單列支付。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制定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的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合同簽訂后,依照合同約定撥付揚塵污染防治費用。
(二)將揚塵污染防治內容納入工程監理合同。
(三)監督施工單位按照合同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監督監理單位按照合同落實揚塵污染防治監理責任。
第五十二條【施工單位職責】工程建設的施工單位應當制定具體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建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臺賬,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揚塵污染防治費用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五十三條【監理單位職責】監理單位應當做好揚塵污染防治監理工作;對未按照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正,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第五十四條【施工揚塵控制】城市建成區建設項目的施工現場出入口應當安裝能清晰顯示監控車輛出場沖洗情況及車輛車牌號碼的視頻監控設備;建筑面積在五萬平方米以上的,還應當安裝顆粒物在線監測系統。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工地設置硬質圍擋,并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在場地內堆存的,應當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應當進行資源化處理。
施工現場禁止攪拌混凝土;施工現場禁止攪拌砂漿,但散裝預拌干粉砂漿加水攪拌除外;施工現場鋪貼各類瓷磚、石板材等裝飾塊件禁止采用干式方法進行切割。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工地公示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負責人、揚塵監督管理主管部門等信息。
第五十五條【道路揚塵控制】道路保潔應當采用低塵作業道路機械化清掃、市政道路機械化高壓沖洗、灑水、噴霧等措施降低道路揚塵污染。
第五十六條【運輸揚塵控制】運輸建筑垃圾、粉狀物料、砂石和灰漿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應當全封閉運輸,配備衛星定位裝置,并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要求行駛。
對未實現全密閉運輸或者未配備衛星定位裝置的車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主管部門不再進行運輸處置核準。
第五十七條【石棉污染控制】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石棉及含石棉物質作為建筑材料。
對使用石棉及含石棉物質作為建筑材料的建筑物進行保養、翻新、拆卸等,應當按照國家、省的規范要求,在建筑物拆除或者整修前拆除石棉及含石棉物質。
第五十八條【碼頭揚塵控制】干散貨碼頭應當采取干霧抑塵、噴淋除塵、防風抑塵或者密閉運輸系統等措施降低揚塵污染。
第二節 餐飲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五十九條【餐飲大氣污染控制】排放油煙的餐飲場所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排放的油煙、煙塵等污染物不得超過規定的標準;產生異味的餐飲場所還應當安裝異味處理設施;大中型餐飲場所還應當安裝在線監控監測設備。
編輯:李丹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