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05 09:34
來源:滁州市人民政府
9月15日至11月上旬,強化措施,鞏固已有成效,聯合督查組對前階段工作開展情況“回頭看”督查,并對工作不力導致整改進度緩慢、整改質量不高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嚴肅問責。
10月22日至11月6日期間,全面總結專項行動攻堅方案落實情況,查缺補漏,確保項目整治效果得到顯著提升。
(六)工作要求
1.行業主導,部門負責
建立嚴密監管責任體系,抓好建設單位揚塵防治首要責任、施工單位現場防治主體責任、監理單位現場全程監管責任、管理部門監管督導責任“四個責任落實”。各牽頭責任部門要負責推動落實,配合部門要積極主動,切實履行部門職責,形成分級負責、協調合作、齊抓共管的施工現場揚塵治理管理體系。
2.聯動發力,確保成效
強化與市環保局、城管局、國土房產局等部門及轄區政府(管委會)的工作聯動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做到“三個一律”原則,即:違規違法一律查處、處罰處理一律從重、拒不整改的一律曝光。對違規倒序施工的項目將函告市國土房產局停發預售許可證;對拒不整改的項目會同電力、供水等部門進行綜合治理;未批先建的建筑工地一律予以停工并移交市城管執法局進一步處理。進一步加強與氣象部門聯動,出現重污染天氣時,及時啟動揚塵防治應急預案,構建長效管理機制。
3.信用處罰,強化問責
加大對建筑施工揚塵防治的檢查巡查,對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不達標的企業,將依法從嚴處罰;對屢改屢犯、消極整改、拒不整改的企業,給予不良行為記錄、降低企業信用等級、限制招投標、不予通過資質動態核查等綜合執法措施,按照原處罰金額按日連續處罰,并列入“黑名單”直至清理出滁州市建筑市場。定期進行揚塵防治專項督查,對監管不力、失職瀆職監管人員將嚴肅追究責任。
二、拆遷工地、老舊小區改造揚塵整治行動(市國土房產局牽頭)
(一)整治范圍
瑯琊區、南譙區、經開區、瑯管委范圍內市本級拆遷和老舊小區改造施工工地。
(二)整治標準
通過加濕噴淋、封閉圍擋、垃圾覆蓋、密閉清運等有效措施,加大對市本級拆遷、老舊小區改造施工工地揚塵管控和治理力度。
1.拆遷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達到以下標準:
①拆除施工工地設置封閉圍擋;圍擋制作標準必須符合市文明辦及相關部門規定的要求;
②拆除作業時必須有灑水、噴淋揚塵措施同步;
③拆除后不能及時清運的建筑垃圾要覆蓋;
④施工工地的出入口通道及其周邊道路應當保持清潔,車輛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
⑤建筑垃圾清運車輛密閉覆蓋,清運過程中不得有拋、撒、滴、漏等現象;
⑥中、重度污染天氣下,停止拆除作業和建筑垃圾清運;
2.老舊小區改造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達到以下標準:
①施工工地的出入口通道及其周邊道路應當保持清潔,車輛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
②施工工地建筑材料實行集中、分類堆放,不得超出場地。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應當采取密閉存放或者覆蓋、灑水、倉儲等措施,集中、分類堆放,并封閉運輸;
③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應當及時封閉清運到指定的場所處理,不得凌空拋灑;建筑垃圾運輸、處理時,按照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清運到指定的場所處理;
④外腳手架應當懸掛清潔、無破損密目式安全網的方式進行封閉;
⑤施工現場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垃圾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⑥啟動Ⅲ級(黃色)預警或者氣象預報風速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土方挖填、轉運和拆除等易產生揚塵的作業。
(三)整治工作職責
瑯琊區、南譙區、經開區和瑯管委是拆遷和老舊小區改造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責任主體,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本轄區內拆遷和老舊小區改造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整治實施方案,對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施工單位不執行揚塵治理要求的,除經濟處罰外,責令停工整改、約談、納入招標黑名單;市國土房產局負責對滁城拆遷和老舊小區改造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整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并負責《滁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市本級房屋征收(遷)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滁政秘[2018]49號)實施前市本級拆遷遺留地塊圍擋工作(正在實施和已完成的重點工程剩余空地除外);市規建委、市城管執法局等部門配合做好拆遷工地和老舊小區改造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四)整治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8月1日—8月5日)
各責任主體要加強拆遷和老舊小區改造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宣傳工作,督促各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整治措施,完善防塵設備,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宣傳發動,提高各責任單位,尤其是施工單位負責人對揚塵整治工作的重視,不斷改善施工環境,減少環境污染;制定揚塵污染防治具體實施行動方案,開展摸底調查,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責任人和責任主體,8月6日前報市國土房產局備案。
2.整治實施階段(8月6日—10月20日)
各責任主體按照工作和標準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轄區內拆遷和老舊小區改造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整治工作。
3.鞏固完善階段(10月21日-11月上旬)
各責任主體于10月25日前完成自查,并將自查結果報市國土房產局,對上報結果進行考核和驗收,在此基礎上鞏固提高,建章立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瑯琊區、南譙區、經開區、瑯管委和市直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親自調度,及時協調解決行動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揚塵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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