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15 10:01
來源:四川省法制辦
(二)對施工現場進出口通道、場內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區、加工區等場所地坪硬化,對其他場地進行覆蓋或者臨時綠化,對土方集中堆放并采取覆蓋或者固化措施;
(三)施工現場出入口應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施工及運輸車輛經除泥、沖洗后方能駛出工地,不得帶泥上路;
(四)露天堆放的河沙、石粉、水泥、灰漿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以及不能清運的建筑垃圾,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閉圍欄,并對堆放物品予以覆蓋;
(五)土方施工、爆破、拆除、切割作業時,應當灑水或使用噴淋措施降塵。
第六十二條【裸土防塵】裸露地面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防塵:
(一)待開發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進行臨時綠化或者鋪裝;
(二)市政道路及河道沿線、公共綠地的裸露地面,由交通、水務、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進行綠化或者鋪裝;
(三)其他裸露地面由使用權人或者管理單位負責進行綠化或者鋪裝。
第五節農業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六十三條【農藥、化肥施用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合理施用農藥、化肥等,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園林綠化部門應當鼓勵采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防治園林病蟲害,并合理安排施藥時間。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對花草樹木噴灑劇毒、高毒農藥。
第六十四條【秸稈綜合利用】省、市(州)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應當會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秸稈綜合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科學確定秸稈利用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用途的發展目標,統籌安排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和產業化發展布局。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農業生產經營者采用先進適用技術,對農田秸稈、落葉開展綜合利用。
第六十五條【秸稈禁燒】市(州)人民政府應當劃定秸稈禁燒區,禁止在禁燒區及人口集中區域、機場周圍、交通干線、高壓電線路等區域露天焚燒秸稈、落葉、雜草等。
市(州)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市、縣、鄉、村四級秸稈禁燒責任體系,實施常態化管控。
農業、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開展秸稈禁燒聯合執法。
第六十六條【惡臭污染防治】向大氣排放惡臭氣體的排污單位以及垃圾處置場、污水處理廠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合理的防護距離,安裝凈化裝置或者采取其它措施,減少惡臭氣體排放。
在學校、醫院、居民區等人口集中區域,不得新建、改建和擴建石化、焦化、制藥、油漆、塑料、橡膠、造紙、飼料等產生惡臭氣體的生產項目或者從事其他產生惡臭氣體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十七條【餐飲油煙污染防治】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確保達標排放。禁止通過下水管道、私挖地溝等方式排放油煙。
大型餐飲服務企業應當安裝油煙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聯網。
新建居民住宅樓、商住綜合樓應當配合建設專用煙道。居民家庭和有關單位應當通過專用煙道排放油煙,不得封堵、改變,不得直接排放。
禁止在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住宅樓、商住綜合樓以及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第六十八條【露天燒烤】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劃定露天燒烤禁止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止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鼓勵燒烤進店經營。
禁止在人口集中區露天熏制臘肉、香腸等腌臘制品。
第六十九條【露天焚燒】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第七十條【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氣象條件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劃定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引導公民以綠色低碳方式舉辦婚慶、慶典、殯葬和祭祀等活動,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和祭祀燒紙等產生的污染。
第七十一條【汽修、干洗經營活動】汽修、廣告制作、干洗等經營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或者要求設置異味和廢氣處理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禁止露天噴涂。
第五章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
第七十二條【劃定重點區域】省人民政府根據主體功能區劃、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和大氣污染傳輸擴散規律,劃定全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并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動態調控大氣污染防控重點區域和防控力度。
第七十三條【建立機制】省人民政府確定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牽頭單位,牽頭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統籌協調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推動環境規劃、標準、監測、環評、執法、信息公開六統一。
第七十四條【統一規劃】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全省大氣污染防治綜合規劃,編寫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專章,明確協同控制目標,提出重點防治任務和措施,促進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第七十五條【嚴格標準】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應當執行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鼓勵重點區域提前執行更嚴的車用汽油、車用柴油國家標準。
第七十六條【監測信息共享】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大氣環境質量監測、大氣污染源監測等相關信息共享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區域大氣污染來源及其變化趨勢分析,并向社會公開。
第七十七條【環評會商】重點區域內建設可能對相鄰市(州)大氣環境質量產生重大影響的項目,應當及時通報有關信息并進行會商。會商意見作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的重要依據。
編輯:張偉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