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0-23 09:23
來源: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需要發布黃色、橙色、紅色預警信息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于2小時內完成《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調整、解除)審批表》,報請市領導簽發。黃色和橙色預警由主管副市長簽發,紅色預警由市長簽發。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市領導簽發的審批表后,于2小時內向相關部門發布。
接到生態環境部或山西省通報的區域預警信息時,按照環境保護部或山西省通報的預警級別和啟動時間啟動預警,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2小時內向相關部門發布。
預警信息發布對象為需要采取措施的市政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
預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氣出現時段、預警等級、預警發布時間、不利氣象條件情況、未來一段時期內趨勢定性分析及采取的應急相應措施。
針對企業和公眾的預警信息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據專項實施方案發布。
3.4預警級別調整和預警解除
3.4.1預警級別調整
預警信息發布后,由于氣象條件變化,監測預警組會商認為預警需要升級或降級的,按照預警發布程序調整預警級別。當空氣質量指數在不同預警級別條件內頻繁波動時,按高級別預警執行。
3.4.2預警解除
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以解除預警,并提前發布解除預警信息。當預警因接到環境保護部或山西省通報的預警信息而發布時,接到環境保護部或山西省解除預警的通知后,預警解除。
4應急響應措施
預警信息發布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管委會、不銹鋼園區管委會、西山生態文化旅游示范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應急預案和方案采取應急措施。預警解除信息發布后,應急響應終止。
4.1響應分級
當發布黃色預警信息時,啟動三級響應;
當發布橙色預警信息時,啟動二級響應;
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時,啟動一級響應。
當緊急發布黃色或橙色預警信息時,市應急指揮部可根據專家組會商意見,啟動更高的響應級別,以便重點區域、重點行業企業實行更為嚴格的響應措施,達到應急調控目標。
4.2分級響應措施
4.2.1三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①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
②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活動。
③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教育等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2)倡議性減排措施
①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②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③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④拒絕露天燒烤。
⑤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3)強制性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①工業企業減排措施。工業企業按“工業源減排清單”執行黃色預警減排措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督導檢查組加強對黃色預警管控企業及供熱站、電力生產和供應等保障類企業督導檢查,保障各類煤堆、料堆、渣堆防塵措施到位,確保減排措施執行到位。
②移動源減排措施。鋼鐵、焦化、有色金屬、電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點行業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企業按照“工業源減排清單”中黃色預警車輛運輸減排要求執行。
③揚塵源減排措施。除應急搶險外,市區所有房屋建筑、拆遷、市政、道路、水利、綠化、通訊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省、市重點工程及地鐵工地經市政府批準后,可正常施工;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應停止露天作業;城市主干道路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渣土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除外)。
4.2.2二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①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
②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課程和活動。
③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2)倡議性減排措施
①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②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③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④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⑤企事業單位根據空氣污染情況實行錯峰上下班。
⑥公交線路增加運營班次,縮短間隔時間,實施靈活調度,市區主干線路延時收車60分鐘。
(3)強制性應急減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①工業企業減排措施。工業企業按“工業源減排清單”執行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督導檢查組加強對橙色預警管控企業及供熱站、電力生產和供應等保障類企業的督導檢查,保障各類煤堆、料堆、渣堆防塵等減排措施執行到位。
②移動源減排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及工業園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搶修作業機械除外);礦山(含煤礦)、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常車輛進出超過10輛次)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等除外);鋼鐵、焦化、有色金屬、電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點行業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企業按照“工業源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車輛運輸減排要求執行。在高速環內實行交通管控,禁止中重型載貨車通行(運輸瓜果蔬菜等新鮮農產品車輛及清障、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除外)。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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