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1-30 10:03
來源:南京市政府網站
(三)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及時通報各區(園區)空氣質量情況。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相關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應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環保信息。(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建委、城管局、公安局、氣象局配合)
(四)構建全民行動格局。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贏藍天保衛戰。通過普法、司法、執法,提高排污者守法意識,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引導綠色生產。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鼓勵有獎舉報并保護舉報人利益,鼓勵環保公益組織參與社會監督。樹立綠色消費理念,積極推進綠色采購和綠色出行,提倡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導公眾積極踐行綠色生活,共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實踐和監督。(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配合)
(五)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將大氣污染防治專題納入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監督引導作用,積極宣傳大氣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等。(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配合)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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