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1-30 10:03
來源:南京市政府網站
23.禁止冒黑煙車輛上路行駛。現場執法制止嚴重冒黑煙、藍煙等可視物的污染車輛。將遙測數據作為判定排放超標的執法依據,對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實施暫扣駕駛證、扣分、罰款等剛性措施。(市公安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24.強化在用車排放檢驗和維修治理。交通、環保部門建立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強化對機動車尾氣排放治理維護站、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實施I/M制度的監管。2019年7月1日前,全面建立實施I/M制度。(市交通運輸局、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25.強化油品管理。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市發改委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局、生態環境局、財政局、南京海事局配合)
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必須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市交通運輸局、南京海事局牽頭,市發改委、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局、生態環境局配合)
定期開展油品質量監督檢查活動。禁止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料,嚴厲查處油品質量不達標現象。加強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生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車(船)用燃料以及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對加油站(點)、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等用油的監管。(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局、公安局牽頭,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生態環境局、南京海事局配合)
2020年底前,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完成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安裝。(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配合)
涉油企業負責油氣回收系統正常運行。開展原油和成品油碼頭、船舶油氣回收治理,新建的原油、汽油、石腦油等裝船作業碼頭全部安裝油氣回收設施,新造油船具備碼頭油氣回收條件。2020年1月1日起,新造150總噸以上的油船應具備碼頭油氣回收條件。(市交通運輸局、南京海事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商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26.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具備條件的車輛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環保等部門聯網。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穩定達標的可免于上線排放檢驗。(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工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到2020年,柴油貨車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總量比2017年下降15%。出租車定期更換三元催化裝置。(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公安局配合)
制定重型車輛限行方案。明確國三(含)標準以下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路段等,嚴控重型車輛進城。(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生態環境局配合)
27.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污染防治。打擊新生產銷售不達標非道路移動機械的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建委、農業農村局、水務局、工信局配合)
適時增加禁用機械種類,擴大禁用區域范圍,提高管控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建委、農業農村局、水務局配合)
推進使用柴油的施工、作業機械清潔化改造,有序淘汰老舊工程機械。(市建委、交通運輸局、水務局牽頭,市公安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鼓勵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進排放不達標農業機械改造和淘汰。(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
推進排放不達標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港口、機場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南京海事局、祿口機場配合)
嚴格執行長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管理規定。(市交通運輸局、南京海事局按各自職責負責)
28.推進靠港船舶和飛機使用岸電。加快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使用率。全市港口、長江以外的內河航道水上服務區和待閘錨地基本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內靠港船舶的岸電使用電量在2017年基礎上翻一番。新建、擴建碼頭、機場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岸電設施。到2020年,80%的集裝箱、客滾和郵輪專業化碼頭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泊全部使用岸電。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民航機場在飛機停靠期間主要使用岸電。(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工信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南京海事局、祿口機場公司、南京供電公司配合)
(四)優化調整用地結構
29.實施綠化工程。推廣保護性耕作等方式,抑制季節性裸地農田揚塵。開展規劃和自然資源綠化行動、林農復合經營和森林質量提升行動,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建設城市綠道綠廊,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市綠化園林局、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建委、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配合)
全面開展裸露地面防塵覆蓋和綠化覆蓋綜合整治工作,重點對土方作業區、長期閑置土地、臨時渣土堆場、河道河床及主次干道兩側裸土進行整治。開展建筑工地裸土覆蓋巡查檢查,到2019年,建筑工地裸土覆蓋率100%。全市渣土棄置場、建成區所有裸露地面采取覆蓋、綠化、硬化等方式,到2020年,全市區域無裸土。(市綠化園林局、建委、交通運輸局、城管局、水務局等按各自職責負責)
30.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加快推進露天礦山整治工作。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重點區域加快環境修復和綠化。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加強矸石山治理。(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配合)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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