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05 10:22
來源: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日前,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印發《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方案》。根據方案,今年秋冬季我省將成都平原、川南、川東北地區為重點區域,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結構調整、工程治理、聯防聯控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嚴格執法監管,強化督查問責,減少持續污染天數,減輕重污染天氣影響,推動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完成全省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12%、優良天數率達到82.6%的2018年度目標任務。
為達成目標,方案明確了9大重點任務。其中重點提到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加快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行動計劃,推進火電、鋼鐵、石化、化工、水泥、玻璃等重點行業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引導水泥、平板玻璃企業除塵脫硫脫硝設施深度治理。推進30萬千瓦以上燃煤火電機組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達州30萬、廣安60萬千瓦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進瀘州川南電廠60萬千瓦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磚瓦企業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在安全生產許可條件下,實施密閉儲存、運輸和收集處理。
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開展2018—2019年秋冬季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的通知
川重污染天氣應急辦〔2018〕31號
關于開展2018—2019年秋冬季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的通知
有關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有關重點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打好2018—2019年秋冬季藍天保衛戰,我辦組織編制了《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攻堅方案》)和《成都平原、川南及川東北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強化督查方案》(以下簡稱《強化督查方案》)。現印發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清秋冬季大氣環境形勢。2018年1—9月,全省加大統籌力度,加快工作進度,推動大氣環境質量改善,但成效還不穩固,特別是秋冬季氣象條件差,不利于污染物擴散,預計2018年冬季氣象條件總體較上年偏差,空氣質量可能出現反彈。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重點領域和時段,科學施治,扎實做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進一步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各市人民政府是落實《攻堅方案》的屬地責任主體,各相關部門是行業責任主體,企業是實施責任主體。各市要分解細化任務,各相關部門要按環保職責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指導管理力度。各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要求,落實污染治理方案,國企要起好模范帶頭作用。要加強信息公開,調動社會參與,共同打贏藍天保衛戰。
三、加強調度,嚴格考核。各級各部門要緊盯目標任務,加強工作調度,推動攻堅任務落實。省上將組織力量,開展秋冬季藍天保衛戰強化督查,對大氣污染治理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污染問題突出、空氣質量惡化的地區追責問責,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四、加強輿論宣傳。各地要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科普宣傳和攻堅行動宣傳,及時回應公眾關切,通過加強輿論宣傳,形成良好氛圍。
請各市將強化督查總聯絡人、具體工作聯系人名單于2018年11月5日前報送省環境監察執法局。
聯系人:環境保護廳大氣處 王 聰
省環境監察執法局 肖 漢
郵 箱:hbtwfc@sina.cn 1602338379@qq.com
電 話:028-80589053 028-80589125
附件:
1.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方案
2.成都平原、川南及川東北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強化督查方案
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
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成都平原、川南、川東北地區為重點區域,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結構調整、工程治理、聯防聯控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嚴格執法監管,強化督查問責,減少持續污染天數,減輕重污染天氣影響,推動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完成全省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12%、優良天數率達到82.6%的2018年度目標任務。
二、重點任務
(一)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加快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行動計劃,推進火電、鋼鐵、石化、化工、水泥、玻璃等重點行業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引導水泥、平板玻璃企業除塵脫硫脫硝設施深度治理。推進30萬千瓦以上燃煤火電機組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達州30萬、廣安60萬千瓦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進瀘州川南電廠60萬千瓦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磚瓦企業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在安全生產許可條件下,實施密閉儲存、運輸和收集處理。
(二)強化“散亂污”企業整治。加強“散亂污”企業清理,全面鎖定污染源,并實行動態更新。按照“關停取締一批、整合搬遷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的原則,加快治理,防止異地轉移和死灰復燃。對“散亂污”企業集群要實施整體整治。
(三)全面開展燃煤整治。加快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完成300臺以上燃煤鍋爐淘汰。加強20蒸噸/時及以上燃煤鍋爐達標排放監管。鼓勵各地開展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
(四)推進重點領域VOCs綜合治理。大力開展石油、化工、汽車、機械、家具、包裝印刷等行業VOCs綜合治理,推動實現達標排放。強化汽車修理企業噴涂和城市建成區露天噴涂作業管控。加大干洗行業監管力度,嚴禁使用不合格溶劑。2018年成都市建筑內外墻涂飾全面推廣使用水性涂料。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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