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13 13:17
來源:河南新鄉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發改委、環保局、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4.開展燃煤自備電廠高效替代工程。結合電力體制改革,鼓勵開展非供熱燃煤自備機組清潔替代試點,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支持擁有30萬千瓦以下非供熱燃煤自備機組的企業積極參加電力直接交易,將非供熱燃煤自備機組的全部或部分電量轉讓給公用高效清潔機組代發。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環保局、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強化揚塵污染綜合整治
組建揚塵污染防治統一組織協調機構,統籌協調各類揚塵管控、城市日常保潔、道路清掃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標準,建立各項工作制度,推動城市揚塵污染防治常態化、規范化、標準化,鞏固揚塵污染防治成效。
35.建立揚塵污染防控長效機制。2018年3月底前,在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下設市揚塵污染防控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委,成員由城管、交通、公路、國土、水利等部門共同組成,統籌負責建筑、市政、拆除、道路、水利、國土資源等各類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制定、調度通報、督導考核、獎懲問責等工作,落實揚塵污染防治主管責任,建立揚塵污染防治長效機制。
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路局、國土局、水利局
36.強化各類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揚塵污染專項治理的意見》(豫環攻堅辦〔2017〕191號)要求,嚴格落實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類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嚴格落實城市規劃區內建筑工地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禁止現場配制砂漿“兩個禁止”,嚴格執行開復工驗收、“三員”管理、揚塵防治預算管理等制度。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并與當地主管部門聯網。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城市拆遷施工工程全面落實申報備案、會商研判、會商反饋、規范作業、綜合處理“五步工作法”,確保各類開發和建設活動產生的揚塵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建筑垃圾清運車輛全部實現自動化密閉運輸,統一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并與主管部門聯網。
責任單位:市住建委、交通運輸局、公路局、水利局、國土局、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7.深入開展城市清潔行動。根據河南省清潔城市行動標準及實施細則要求,按照“全面動員、全民參與、全域覆蓋”的要求,廣泛發動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市區街道辦、社區、居民小區等,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全城大掃除,全面清洗公共設施、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等積塵浮塵,徹底清除護欄下和道牙石周邊泥土、下水道淤泥;對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區域生活垃圾進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類衛生死角、盲點,清理積存垃圾,杜絕垃圾亂堆亂放;對轄區內樓宇進行立面清洗和樓頂保潔,全面徹底清洗住宅小區陽臺、樓頂積塵、企事業單位公共區域積塵,確保城市清潔全覆蓋。對清潔城市活動組織得力、成效顯著的進行通報表揚和獎勵;對組織不力、效果不明顯的給予通報批評,并在新聞媒體上曝光。要組織對各縣(市、區)、管委會城市道路清掃保潔“以克論凈”工作進行評比。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住建委、衛計委(愛衛辦),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8.加強環城國省道和高速公路機掃保潔。按照道路揚塵清掃標準,細化結冰期和非結冰期道路清掃方案,重點加強對繞城國省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的揚塵清掃清洗力度,繞城區國省高速公路每兩日至少清掃1次,繞城區國省干線公路每日至少清掃1-2次,有效減少繞城、環城國省高速公路與國省干線公路的起塵量。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路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9.大力推進露天礦山整治。以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和城市建成區周邊為重點,對全市露天礦山進行深度整治。對污染治理不規范、排放不達標的露天礦山,按照“一礦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未通過驗收的一律不得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要按照“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草則草、宜景則景”的原則,加強修復綠化,減少揚塵污染。嚴格控制露天礦業權審批和露天礦山新上建設項目核準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
責任單位:市國土局、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0.嚴格落實冬季“封土行動”。2018年冬季采暖季,實施“封土行動”。城市規劃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業。“封土行動”期間,特許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的,實行市長“一支筆”審批負責制。嚴格工地監管,對違規施工的工地(含市長“一支筆”審批同意的工地),依法處以罰款、勒令立即停建,并在原有封土時限上延長封土時間15天。根據省定分時段“封土行動”實施細則,結合我市氣候、氣象特點,研究我市分時段“封土行動”實施細則。
責任單位:市住建委、交通運輸局、公路局、水利局、國土局、城管局、公安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六)強化重點時段污染管控
結合重污染天氣管控工作實際,綜合考慮季節特征、天氣情況等影響污染物擴散條件的客觀因素,細化完善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逐行業制定更加科學、精細的實施方案,指導企業科學施工、生產,降低污染物排放對空氣環境質量的影響。
41.細化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2018年9月底前,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響應級別,在大氣污染源清單的基礎之上,按行業、按地域進一步細化管控措施,細化應急減排清單中不同時段、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不同排放水平的工業企業、施工工地、機動車禁限行措施等。清單要具體到單位名稱、所在地、具體地址、經緯度坐標、所屬行業、停工工序、用電戶號、主要產品、產能規模、主要產品產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煙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紅橙黃藍預警級別下停限產措施、污染物減排量和減排比例等,進一步夯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減排清單。對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實現超低排放企業原則上不再納入應急減排清單。機動車限行禁行措施時間在15日以內的,由我市自行實施;限行禁行15日以上的,應提前向公安廳交警總隊報備審核。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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