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14 10:37
來源:濮陽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安全監管局、交通運輸局、供銷社,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七)強化重點區域污染管控
嚴格落實《河南省城市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管控指導方案》《關于轉發濮陽市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管控指導方案》(濮環攻堅辦〔2017〕312號),進一步強化監測監控與預報預警能力,繼續將其作為精準治理大氣污染的重要抓手。
43.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及綜合分析研判水平。市環境監測站會同市氣象局、大氣治理專家團隊負責全市7天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提升預測預報精準程度;做好全市輕中度污染、重度污染過程監測預報預警技術服務;提高綜合觀測監測分析能力,加強區域重污染過程追因分析研判工作,為全市大氣治理決策提供科學技術支撐。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氣象局
44.建立重點區域責任承包制度。建立重點區域責任承包制度,由市政府相關副市長、縣(區)政府相關副縣(區)長、市環保局的正副職作為責任人,蹲點承包,依法管理,落實“一區一策”管控措施。責任人要緊盯各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數據變化,堅持實施調度、督查、反饋的聯動工作機制,及時調度督查空氣質量指標偏高的重點區域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重點區域污染指標居高不下、工作應付的相關責任人,實行嚴肅追責。
責任單位:市環境攻堅辦,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5.加強重點區域污染源巡查。根據重點區域污染源臺賬清單,結合空氣質量數據指標變化情況,建立由內向外的逐企、逐家工地巡查抽查機制,確保重點區域企業、工地落實治理管控要求,堅決避免出現污染指數長期居高不下的問題區域。對重點區域內出現大氣污染物超標的企業和不落實“六個百分百”揚塵防治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處罰并實施停產15天,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復生產。
責任單位:市環境攻堅辦、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揚塵辦)、城管綜合執法局、公安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46.健全優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進一步貫徹落實“十三五”國家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優化調整要求,結合氣象條件分析,2018年7月底前,全市每個鄉(鎮)至少建成一個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并與市監控平臺聯網,建設手機終端系統;加強縣級空氣質量監測數據質量管理,逐步實現縣級空氣質量自動站監測事權上收。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氣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八)完善法律政策體系
47.宣傳貫徹《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大力宣傳貫徹《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宣傳解讀工業、燃煤、機動車等污染治理要求,加大違法懲處力度,為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提供堅實法律保障。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8.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建立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的多部門協作工作機制,加強環保稅法宣傳貫徹,及時移交納稅人檔案資料,建設環境保護稅信息共享平臺,做好環境保護稅征管工作。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地稅局、環保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9.高標準完成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省、市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強化普查領導機構,健全工作機制,保障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強化軟硬件建設,加強宣傳動員,確保2018年底前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責任單位: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50.實施縣、鄉兩級空氣質量考核。依據各縣(區)2018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結合各縣(區)季節性氣象條件,分解下達各縣(區)每季度PM2.5、PM10限值及優良天數指標。加強空氣質量監測研判分析,指導各縣(區)依據PM2.5、PM10數據變化情況,及時采取針對性的有效措施,掌握工作主動,確保完成年度改善目標。將鄉(鎮、辦)納入空氣質量考核范圍,市環保局根據各鄉(鎮、辦)自動監測站監測數據,每月進行排名公示,并根據排名情況進行獎懲(獎懲辦法另行制定)。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51.制定發布《濮陽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2020年工作方案》。按照國家《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要求,結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中長期規劃》編制大綱精神,由市環保局牽頭制定發布《濮陽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2020年工作方案》。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五、工作要求
(一)細化分解任務。各縣(區)要專題研究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結合本地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組織制定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研究落實措施,深化治理要求,拓展治理范圍,厘清工作責任,細化任務清單,將目標任務逐項逐條分解到有關部門、排污單位,明確防治措施及完成時限,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失職追責。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依據職責分工,對本部門所承擔任務細化、量化,制定符合實際、詳盡具體的年度推進方案,進一步嚴格措施,強化督導,狠抓落實,確保責任到位、監管到位、落實到位。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相關單位要于2018年2月28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報市環境攻堅辦。
(二)強化執法督查。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大氣污染防治納入各相關部門執法督查重點,2018年3月15日前,對照本方案所列各項目標任務,制定本系統2018年執法和督導計劃,開展常態化監管檢查,形成嚴厲打擊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推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治污責任落實。
市環保局負責對工業企業達標排放、工業燃煤設施拆改和污染管控措施落實、“散亂污”企業取締、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排放等情況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對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落后產能淘汰等情況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市公安局負責對老舊車違規上路、機動車限行措施落實等情況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配合環保部門開展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排放執法檢查。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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