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07 09:52
來源:佛山市環保局
近日,佛山市環保局印發《佛山市貫徹落實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該方案透露,佛山市不再新建(擴建)陶瓷、玻璃行業,并且年底前全面取締建成區內散煤燃燒行為。
該方案透露,佛山市將以控制顆粒物、二氧化氮、臭氧等污染物為重點,以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污染防治為著力點,實施多手段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力爭空氣質量排名有所提升,到2020年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空氣環境質量二級標準。
其中,在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方面,方案要求,各區必須制定“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方案,開展地毯式排查,建立企業清單,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分類施治,開展專項取締行動,于9月15日前將整治方案上報市有關部門。此外,優化城市布局和環保準入。全市不再審批除園區內集中供熱外的高污染燃料鍋爐(窯爐)、生物質燃料鍋爐,禁止新、擴建燃煤燃油火電機組和企業自備電站;不再新建(擴建)陶瓷、玻璃行業;現有的陶瓷、玻璃廠要推廣使用天然氣。同時,優化能源結構,將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擴大到占全市國土面積的50%。2017年12月底前,依法取締關閉現有民用散煤銷售點,全面取締建成區內散煤燃燒行為。
在強化工業源綜合整治方面,方案要求,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鼓勵引入第三方治理單位開展專業化VOCs污染治理,探索開展“企業端活性炭吸附+第三方深化治理”等模式。同時,實施重點行業提標整治,2017年10月1日開始,陶瓷企業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收嚴為100mg/Nm3,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按月進行實際排放總量核定,實行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雙達標控制。
佛山市貫徹落實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
強化措施及分工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7〕471號)精神,進一步鞏固提升我市空氣質量,打好藍天保衛戰,實現全面穩定達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重要批示及省第十二次黨代表會為指導,以控制顆粒物、二氧化氮、臭氧等污染物為重點,以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污染防治為著力點,實施多手段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推動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上新臺階,力爭空氣質量排名有所提升,到2020年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空氣環境質量二級標準。
二、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一)優化產業布局和能源結構。
1.依法取締“小散亂污”企業。結合村級工業園區清理整頓工作,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用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方面手續不全的“小散亂污”企業實施整治取締。各區必須制定“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方案,開展地毯式排查,建立企業清單,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分類施治,開展專項取締行動。要建立工作臺賬,細化工作進度,整治內容要細化到每家企業。取締類的必須做到“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除原料、精除產品、清除設備);整治類的要進行科學合理整治,避免出現走過場、應付式,確保整治完成后有成效。對所有排查出的“小散亂污”企業,必須向其下達整治或關閉取締文件,確保后續強制措施合法。各區于2017年9月15前,將“小散亂污”專項整治方案報市有關部門。
2.優化城市布局和環保準入。開展城市通風廊道研究,在城市規劃、城市基礎設施新建和改造項目規劃、設計、審批時充分考慮氣候變化中長期影響,禁止在城市通風廊道上新建高層建筑群。把生態承載能力和環境容量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科學引導全市產業合理發展和布局。全市不再審批除園區內集中供熱外的高污染燃料鍋爐(窯爐)、生物質燃料鍋爐,禁止新、擴建燃煤燃油火電機組和企業自備電站,研究并加快推進服役到期或服役時間較長燃煤電廠優化整合和淘汰;不再新建(擴建)陶瓷、玻璃行業;現有的陶瓷、玻璃廠要推廣使用天然氣;對本行政區域內火電、化工、陶瓷、玻璃、造紙、磚廠等重污染行業和揮發性有機物行業開展全面清查,制訂并實施淘汰退出方案。
3.優化能源結構。將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擴大到占全市國土面積的50%,2018年3月底前,完成擴大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高污染燃料設施的淘汰整治工作;強化高污染燃料管控,嚴肅查處違反禁燃區管理要求的行為。切實推進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工作,到2020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058萬噸以內。加快研究企業用氣補貼政策,加快推廣工業企業使用天然氣,全面提速天然氣管道建設。嚴格控制燃料品質,強化對燃料生產、流通環節的監管,生產、銷售、使用燃料必須符合有關要求。嚴格控制石油焦使用,全市范圍內禁止新建(含擴建、技改)以石油焦為燃料的項目,現有燃用石油焦必須于2018年3月底前改用清潔能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石油焦。2017年12月底前,依法取締關閉現有民用散煤銷售點,全面取締建成區內散煤燃燒行為。
(二)強化工業源綜合整治。
1.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大力推進石化、家具、印刷等13個揮發性有機物重點行業整治,分步完成170家省控重點企業“一企一策”綜合整治,2017年底前完成100家,2018年6月底前完成70家;2019年9月前,提前完成市級重點監管企業“一企一策”綜合整治。探索并推進溶劑使用企業的原輔材料“油性改水性”工作;鼓勵引入第三方治理單位開展專業化VOCs污染治理,探索開展“企業端活性炭吸附+第三方深化治理”等模式。加快推進建設區域性集中噴涂噴漆中心試點工作并有步驟全市推廣。加強對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的監管及推廣使用“冷凝回收”模式;推進揮發性有機物與氮氧化物協同減排,開展夏秋季臭氧削峰專項行動。
2.實施重點行業提標整治。2017年10月1日開始,陶瓷企業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收嚴為100mg/Nm3,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按月進行實際排放總量核定,實行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雙達標控制;2017年10月31日前,玻璃企業完成參照《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543-2011)的提標整治;鞏固鋁型材行業全工序清潔能源替代成果;鞏固電廠“超潔凈”成果,對達不到“超潔凈”要求的,減少發電指標并不予電價補助。鞏固10蒸噸/小時以上、6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整治成果;2017年9月30日前,全市在用高污染燃料熱風爐(不含建筑陶瓷行業)完成改燃清潔能源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用4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用柴油鍋爐、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關停供熱區域范圍內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分散供熱鍋爐。在用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需按照省的相關要求進行規范管理。
編輯:張偉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