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20 11:03
來源: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大氣中形成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的重要前體物之一,部分VOCs具有致癌、致突變、致畸作用,可直接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橡膠制品業產生的廢氣種類復雜,不同生產工藝產生的廢氣組分及濃度差異較大。針對不同性質的廢氣,企業需要采用不同的廢氣治理工藝。橡膠制品業一直是山東省優勢產業之一,其生產能力、產量和科研開發能力多年來一直居全國各省市之首,耗膠量占全國總耗膠量的40%,是我國的橡膠大省。橡膠制品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揮發性有機物,對大氣環境具有較大危害。
根據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統計局、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和山東省畜牧獸醫局聯合發布的《山東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全省2017年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50.07萬噸,其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排放VOCs 4.20萬噸,在所有行業中位居第三,占總排放量的8.38%。
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促進企業健康綠色發展,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編制了《橡膠制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
01范圍
本文件提出了山東省橡膠制品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可行技術。
本文件適用于橡膠制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可作為山東省橡膠制品企業或生產設施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排污許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術選擇的參考。
02 標準文本

詳情請點擊:《橡膠制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pdf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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