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1-05 11:11
來源: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
日前,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發布了《關于開展環境空氣溫室氣體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測試的公告》。全文如下:
各相關單位:
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碳監測評估試點工作方案》(環辦監測函〔2021〕435號)“鼓勵有條件的試點城市開展不同原理的監測方法比對研究”的規定,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計劃于2021年11月起開展環境空氣溫室氣體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重點是高精度CO2和高精度CH4)測試,現公開邀請相關有意向的儀器供應商參加,將根據報名情況和疫情防控要求,確定具體測試時間。
一、 參與單位及參加測試產品要求
1. 參與單位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在近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不接受聯合申報或個人申報。
2. 提供1臺(套)技術成熟完整的監測系統(包括采樣系統、前處理系統、輔助設施、校準系統等)以及測試所用氣體標準物質(應可追溯至NOAA的ccl標氣或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高精度標氣)。
3. 提供環境空氣高精度CO2和高精度CH4監測設備,并滿足兩次校準間漂移分別不超過0.2 ppm和5 ppb。
4. 參與單位須指派熟悉環境空氣溫室氣體高精度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技術人員按照規定要求開展工作,負責儀器現場安裝、調試、運行維護及耗材備件,儀器參與比對測試期間的設備、耗材及人員等現場測試相關費用由各參與單位承擔。
二、 報名及測試流程
本次測試工作為自愿報名參加,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報名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2日16:00,請有意向的參與單位將報名材料紙質文件寄送至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大氣室(地址:上海市徐匯區三江路55號,郵編:200235,收件人:楊勇),并將掃描件電子版發送至yangy@sheemc.cn(材料命名為:單位名稱+環境空氣溫室氣體測試報名材料),逾期不接收報名。報名時應提交如下材料,報名材料(加蓋公章)應包括但不限于:
1.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或五證合一)復印件;
2. 參加測試產品的整體技術方案(技術方案至少包括系統及儀器原理、操作說明、技術指標、數據傳輸協議等);
3. 服務承諾;
4. 產品相關應用案例介紹。
測試工作分為三個階段依次開展:
1. 第一階段:研究確定測試方案。
2. 第二階段:約3周的實驗室測試。
3. 第三階段:約3個月的現場測試。
聯系人:楊勇、劉啟貞
聯系電話:021-24011925/24011910
郵箱:yangy@sheemc.cn;liuqz@sheemc.cn
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
2021年11月3日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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