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29 11:11
來源: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三)積極調整運輸結構。
7.大幅提升鐵路貨運量。制定實施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方案,提出大宗貨物、集裝箱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鐵水聯運、綠色貨運樞紐建設實施計劃,明確運輸結構調整目標。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南港鐵路;充分發揮已有鐵路專用線運輸能力,增加鐵路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量。加大鐵路與港口連接線、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投入,加快鋼鐵、電力、焦化等重點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應盡量采用鐵路、水路或管道等綠色運輸方式。
天津港煤炭集疏港持續由鐵路運輸,嚴格禁止汽運煤炭集疏港。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礦石鐵路運輸比例達到30%以上,鼓勵通過帶式輸送機管廊疏港;加快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增長10%以上。
8.加快車船結構升級。制定營運車輛結構升級三年行動方案,國家第三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重型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老舊燃氣車輛提前淘汰計劃,以及建成區新能源公交車更換實施方案。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不含垃圾運輸車)、郵政車輛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及公共停車場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3000個,全市充電樁總量達到1.1萬個。加快淘汰國家第三階段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中重型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鐵路內燃機車逐步消除冒黑煙現象。全面實施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排放標準。根據國家要求,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
(四)強化面源污染防控。
9.加強揚塵綜合治理。按照9噸/月·平方公里標準,每月進行降塵量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并定期更新。各類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控塵措施不到位的,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復工。對全市1835個建筑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基本實現土石方作業建筑工地全覆蓋,并與市級主管部門聯網。對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實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實好揚塵防控措施。持續開展道路掃保“以克論凈”考核,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
10.強化煙花爆竹禁放。嚴格執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落實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要求。修訂《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禁放禁售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濱海新區和環城四區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研究提出本區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
11.嚴控秸稈等露天焚燒。強化各區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監管體系,用好用足高架視頻、無人機和衛星遙感技術,實現科技化監管全覆蓋。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執法管控,開展秋收階段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全面落實禁止焚燒垃圾、落葉、枯草要求。堅持疏堵結合,因地制宜大力推進秸稈機械化還田和秸稈飼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綜合利用,到2018年底,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宣傳引導群眾不在道路及社區非指定區域內焚燒花圈、紙錢等。
(五)實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專項行動。
12.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2018年12月底前,對新生產、銷售的車(機)型系族全面開展抽檢工作。嚴格新注冊登記柴油車排放檢驗,排放檢驗機構在對新注冊登記柴油貨車開展檢驗時,要通過國家機動車排污監控平臺逐車核實環保信息公開情況,查驗污染控制裝置,開展上線排放檢測。
建立健全環保部門檢測、公安交管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大路檢路查力度,依托超限超載檢查站點等,開展柴油貨車污染控制裝置、車載診斷系統(OBD)、尾氣排放達標情況等監督抽查。對物流園區、貨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工業企業、公交場站、長途客運站、施工工地、沿海港口等車輛集中停放、使用的重點場所,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開展入戶監督抽測,同步抽測車用燃油、車用尿素質量及使用情況。開展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建設工作。通過隨機抽檢、遠程監控等方式加強對排放檢驗機構的監管,做到年度全覆蓋。確定1至2家排放檢驗機構試點企業,通過高清視頻實時公開柴油車排放檢驗全過程及檢驗結果。重點核查超標車、異地車輛、注冊5年以上的營運柴油車的檢測過程數據、視頻圖像和檢測報告等,嚴厲打擊排放檢驗機構弄虛作假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推動高排放車輛深度治理。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負責、全程監控模式,實施50輛柴油車安裝污染控制裝置并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與有關部門聯網,完成遠程監控試點,實時監控油箱和尿素箱液位變化,以及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情況。
13.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污染防治。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建立分行業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監管機制,劃定并公布低排放控制區。低排放控制區、港口碼頭和民航通用機場禁止使用冒黑煙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對出現冒黑煙的地區、港口和機場等,向社會通報,責成整改,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低排放控制區內使用的工程機械定期開展抽查。以施工工地和港口碼頭、機場等為重點,推進柴油施工機械和作業機械清潔化,加大老舊工程機械淘汰力度。每季度抽查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施工工地達到50%,攻堅行動期間實現全覆蓋。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除涉及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
推動靠港船舶和飛機使用岸電。新建碼頭(危險貨物泊位除外)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岸電設施,加快現有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建設。2018年12月底前,天津港口新增4個集裝箱泊位具備提供岸電能力,新增2個5萬噸級以上干散貨泊位具備提供岸電能力,總泊位數達到9個。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民航機場在飛機停靠期間主要使用岸電。濱海國際機場建設33臺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制定設備啟用計劃并有序推進。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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