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10 10:20
來源:生態環境部
5.4.1樣品采集和傳輸裝置要求
5.4.1.1樣品采集裝置應具備加熱、保溫和反吹凈化功能。其加熱應均勻、穩定,加熱溫度應保證在(150~175)℃,實際溫度值應能夠在機柜或系統軟件中顯示查詢。
5.4.1.2樣品采集裝置的材質應選用耐高溫、防腐蝕和不吸附、不與待測物發生反應的材料,應不影響待測污染物的正常測量。
5.4.1.3樣品采集裝置應具備顆粒物過濾功能。其采樣設備的前段或后端應具備便于更換或清洗的顆粒物過濾器,過濾器濾料的材質應不吸附、不與待測物發生反應,初級過濾器應至少能過濾(5~10)μm粒徑以上的顆粒物,精細過濾器應至少能過濾(0.5~1)μm粒徑以上的顆粒物。
5.4.1.4樣品傳輸管線應使用不吸附、不與待測物發生反應的材料。樣品傳輸管線應具備穩定、均勻加熱和保溫的功能,其加熱溫度應保證在(150~175)℃,實際溫度值應能夠在機柜或系統軟件中顯示查詢。
5.4.1.5樣品傳輸管線內包覆的氣體傳輸管應至少為兩根,一根用于樣品氣體的采集傳輸,另一根用于標準氣體的全程校準;系統樣品采集和傳輸裝置應具備完成系統全系統校準的功能要求。
5.4.1.6采樣泵應具備克服煙道負壓的足夠抽氣能力,并且保障采樣流量準確可靠、相對穩定。
5.4.2分析單元要求
5.4.2.1采用氣相色譜法的分析儀需具有色譜圖文件自動記錄與存儲、歷史譜圖查詢、再處理與打印的功能。
5.4.2.2采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的分析儀,需具有實時或周期性的檢測當前火焰狀態和火焰溫度的功能;一旦偵測到火焰熄滅或火焰溫度下降,必須自動切斷進氣;排除故障后,需具備自動點火、恢復正常運行的功能。
5.4.3數據采集和傳輸設備要求
5.4.3.1應顯示和記錄超出其零點以下和量程以上至少10%的數據值。當測量結果超過零點以下和量程以上10%時,數據記錄存儲其最小或最大值保持不變。
5.4.3.2應具備顯示、設置系統時間和時間標簽功能,數據為設置時段的平均值。
5.4.3.3能夠顯示實時數據,具備查詢歷史數據的功能,并能以報表或報告形式輸出,相關日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的格式要求參見附錄A。
5.4.3.4具備數字信號輸出功能。
5.4.3.5具有中文數據采集、記錄、處理和控制軟件。數據采集、記錄、處理要求參見HJ76中附錄B。
5.4.3.6系統掉電后,能自動保存數據;恢復供電后系統可自動啟動,恢復運行狀態并正常開始工作。
5.4.4輔助設備要求
5.4.4.1系統尾氣排放管路應規范敷設,不應隨意放置,防止排放尾氣污染周圍環境。
5.4.4.2當室外環境溫度低于0℃時,系統尾氣排放裝置應能確保排放尾氣中的水分不冷凝、累積甚至結冰,不會造成尾氣排放管路堵塞和排氣不暢,必要時應配套加熱或伴熱裝置、
氣液分離裝置等設施。
5.4.4.3系統應配備定期自動反吹裝置,用以定期對樣品采集裝置等其他測量部件進行反吹,避免出現由于顆粒物等累積造成的堵塞狀況。反吹過程應對系統測量不會產生影響。
5.4.4.4系統機柜內部氣體管路以及電路、數據傳輸線路等應規范敷設,同類管路應盡可能集中匯總設置;不同類型的管路或不同作用、方向的管路應采用明確標識加以區分;各種走線應安全合理,便于查找維護維修。
5.4.4.5系統機柜內應具備良好的散熱裝置,確保機柜內的溫度符合系統正常工作溫度;應配備照明設備,便于日常維護和檢查。
5.4.5校準功能要求
5.4.5.1系統應能用手動和/或自動方式進行校準。
5.4.5.2采用抽取測量方式的系統,應具備固定的和便于操作的標準氣體全系統校準功能。
6性能指標
6.1實驗室檢測
6.1.1分析周期
系統分析周期:不超過2min(以丙烷檢測)。
6.1.2檢出限
系統的檢出限:不超過0.8mg/m3(以丙烷檢測,以碳計)。
6.1.3重復性
重復性(相對標準偏差):不超過2%(以丙烷檢測)。
6.1.4線性誤差
線性誤差:不超過±2%滿量程(以丙烷檢測)。
6.1.524h漂移
24h零點漂移和量程漂移:不超過±3%滿量程(以零氣和丙烷檢測)。
6.1.6環境溫度變化的影響
環境溫度在(15~35)℃范圍內變化,非甲烷總烴示值的變化:不超過±5%滿量程(以丙烷檢測)。
6.1.7進樣流量變化的影響
進樣流量變化±10%,非甲烷總烴示值的變化:不超過±2%滿量程(以丙烷檢測)。
6.1.8供電電壓變化的影響
供電電壓變化±10%,非甲烷總烴示值的變化:不超過±2%滿量程(以丙烷檢測)。
6.1.9干擾成分的影響
氧對零點和量程點測量的影響:不超過±2%滿量程(以丙烷檢測)。
6.1.10響應因子
系統測量非甲烷總烴時其他VOCs組分相對丙烷的相對質量響應因子必須滿足一定范圍的要求,如表1所示。

6.1.11轉換效率
使用催化氧化技術氧化除甲烷外的氣態有機化合物的裝置,其轉換效率應不低于95%。
6.1.12平行性
三臺(套)系統測量同一標準樣品示值的相對標準偏差不超過5%。
6.2污染物排放現場檢測
6.2.1分析周期
系統分析周期:不超過3min(以丙烷檢測)。
6.2.224h漂移
24h零點漂移和量程漂移:不超過±3%滿量程。(以零氣和丙烷檢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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