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05 14:30
來源:生態環境部
總體看來,我國已經依法初步建立起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新模式,“油路車”全面統籌、協同推進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機動車污染防治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交通運輸結構不合理。以柴油車為主的公路運輸承擔了78.8%的旅客運輸、76.8%的貨物運輸。鐵路貨運比例僅占7.7%,集裝箱海鐵聯運比例僅約2%。
二是機動車超標排放問題突出。生產銷售超標排放機動車現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在用車輛超標排放現象較普遍,年檢一次上線合格率不足80%,不添加尿素、屏蔽后處理裝置、排放檢驗機構弄虛作假問題較為突出。
三是柴油質量問題十分突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民營加油站柴油質量超標率達到50%,特別是黑加油站點遍布各地。據有關方面從貨車油箱抽測,柴油合格率不到10%。
四是環境監管執法能力和水平較低。全國僅11省設有專門機動車監管機構,186個城市組建專門監管機構,專職監管人員不足3000人,面對3.1億輛機動車、1億多臺各類機械,平均每人監管14萬臺機動車和機械,遠遠不能滿足環境監管需要。
基于上述情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作出安排部署,下一步我部將認真貫徹落實,全面統籌“油、路、車”治理,采取以下措施進一步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
一是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加快提升鐵路貨運能力,大幅提高鐵路貨運比例。到2020年,全國鐵路貨運量比2017年增長30%,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增長40%。大力推進海鐵聯運,全國重點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0%以上。
二是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制定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實施清潔柴油車、清潔柴油機、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確保柴油貨車污染排放總量明顯下降。開展柴油貨車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加強各個環節監督管理,推進國三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
三是強化機動車監督管理。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環保不達標機動車違法行為。構建天地車人一體化的全方位監控體系,實施在用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嚴厲打擊排放檢驗機構弄虛作假行為。在城市公交、環衛、郵政、物流配送等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
四是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污染防治。開展摸底調查,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或淘汰,推廣使用電動、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新能源作業機械和船舶。調整擴大船舶排放控制區范圍,推動靠港船舶和飛機使用岸電。
五是推進燃油品質升級。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取消普通柴油標準,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
問: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需要哪些必要的條件,下一步工作中哪些方面需要繼續強化?
柴發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大氣環境首席科學家):通過近年來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總結的經驗,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主要需要三方面的條件,一是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二是在同一個區域內統一預警標準、開展應急聯動,三是夯實應急減排措施。下一步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也要緊緊圍繞以上三個方面持續強化。
在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方面。大范圍長時間重污染天氣一般持續3-5天甚至更長,考慮到政府發布預警、企業采取措施分別需要提前24小時,因此,只有預測預報能力達到5-7天左右,才能確保提前決策,提早采取應急減排措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目前,我國已經建成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華南、西北、東北、西南等六大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預測預報中心已經具備未來7-10天的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其他5個區域中心基本具備5天預報能力。
區域中心主要負責提供區域尺度空氣質量預測預報,預報產品難以精確到城市尺度,需要省級預報中心在此基礎上,根據當地小尺度氣象條件和污染源實際排放情況,進一步分析得出城市級空氣質量預報結果,指導城市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目前,重點區域各省(市)級預測預報中心在區域中心提供的區域尺度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產品基礎上,基本能夠實現城市級預測預報。
下一步,要繼續強化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能力建設,實現7-10天預報,省級預報中心實現以城市為單位的7天預報,積極開展環境空氣質量中長期趨勢預測工作,更好滿足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需求。
在統一預警分級標準方面。重污染天氣往往是區域性的,影響范圍大,需要區域內各城市共同應對,即使部分城市未達到相應預警級別,但在不利氣象條件下,也會對區域污染積累和下游城市空氣質量產生重要影響。因此,重污染天氣應對需要進行區域統籌,統一發布預警信息,共同采取應急減排措施。
以往各地預警應急的啟動標準不統一,難以做到應急聯動,嚴重影響重污染天氣應對效果。目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各省市已經統一預警分級標準,明確預警啟動和解除、打斷判定等具體要求,區域應急聯動很有成效。但作為重點區域的長三角區域和汾渭平原,現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尚未統一預警分級標準,也未明確預警啟動和解除、打斷判定、區域應急聯動等相關要求,難以在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中實施區域應急聯動。
下一步,在推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要繼續完善預警分級標準體系,區分不同區域不同季節應急響應標準,同一區域內要統一預警分級標準。當預測到區域將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時,統一發布預警信息,各相關城市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
在夯實減排措施方面。科學有效的減排措施是保障重污染天氣應對效果的基礎,而取得應對效果的關鍵是各項減排措施的嚴格落實。
目前,“2+26”城市應急預案中,黃色、橙色、紅色級別預警應急減排比例要求原則上不低于全社會總排放量的10%、20%、30%,應急減排企業數量從以前的不到9000家增加到近5萬家,減排措施從以前的提高治污效率、減少生產時長等無法落實、無法考核的措施,全部改為停產、停生產工序或停裝卸運輸環節等切實有效的措施,并實施清單化管理,便于督查檢查。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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