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06 12:46
來源:株洲市環保局
日前,湖南株洲印發《株洲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度實施方案》。株洲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以城市五區和株洲縣為重點,以特護期(10月16日-次年3月15日)為重點時段,以城鄉結合部和工業園區為重點區域,精準施策,全面推進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以下為全文:
株洲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度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補齊環境治理短板、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湖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湘政發〔2017〕32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標
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以城市五區和株洲縣為重點,以特護期(10月16日-次年3月15日)為重點時段,以城鄉結合部和工業園區為重點區域,精準施策,全面推進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遙到2018年底,各區PM10(含株洲縣、醴陵市)年均濃度比2017年下降9%以上;PM2.5年均濃度比2017年下降6%以上;其余縣市PM10、PM2.5年均濃度穩中有降,市轄各區(含株洲縣)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0%以上;縣級城鎮(除株洲縣)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5%以上。全市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數較2017年下降10%以上。
(二)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遙根據省廳下達我市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各縣市區大氣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較2017年分別下降4.2%、3.0%和2.0%以上。各縣市區、經開區依據本轄區的減排工程,報市環保局備案后,以上目標可相應調整,但至少一項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目標不能低于2%。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基礎工作
1.編制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清單,找準污染成因。為構建大氣環境質量科學管理的決策實施體系和技術支撐能力,按照《大氣污染物排放源清單編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在2018年12月底,完成源清單編制工作并實現每年動態更新,實現大氣污染防治和空氣質量改善決策的科學化、定量化。推動我市城市的PM2.5、PM10和臭氧來源解析,提高污染來源與成因分析精細化水平。
2.編制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根據《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編制完成株洲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大氣環境質量達標的時間表、路線圖、重點工作任務、保障措施等,向社會公布。
3.編制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計劃。以工程治理和結構調整為重點,推進大氣固定排放源精細化管理,從污染物排放基數全口徑總量減排和重大工程減排兩個層次,按照年度減排目標,編制年度減排計劃,確定重點減排項目。
(二)繼續深入推進工業污染防治
4.繼續深入推進清水塘搬遷關閉。在去年關停147家企業的基礎上,今年全面關停株治集團和昊華化工等6家企業(清水塘搬遷指揮部牽頭)。
5.完成“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散亂污”企業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產業布局規劃,未辦理工信、發改、土地、規劃、環保、工商、質監、安監、電力等相關審批手續,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作坊)。2018年8月底前,要對轄區內“散亂污”企業開展拉網式排查,并列出整治清單;對已經核實的“散亂污”企業,本著“先停后治”的原則,區別情況分類處置。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亂污”整治任務(市經信委牽頭)。
6.水泥生產線實施提標升級改造。中材株洲水泥、華新(株洲)水泥、湖南遠大水泥和炎陵縣長興水泥生產企業完成清潔生產改造,大氣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顆粒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的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市環保局牽頭)。
7.有色冶煉企業(含有色再生資源回收生產企業)、無機化學生產企業和陶瓷行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完善企業原料堆場揚塵防治設施改造,減少生產工序中的無組織排放;規范廢氣排放口設置;提高煙氣收集率,實現在線監控設施分時段、分目標的全覆蓋(市環保局牽頭)。
8.持續加強磚瓦行業綜合整治。磚瓦行業要采取“關閉淘汰一批,升級治理一批”措施。對符合政策、予以保留的磚瓦廠要配套建設煙氣脫硫脫硝除塵設施。鼓勵采用低氮技術,使用清潔燃料(潔凈煤制氣或天然氣)。磚瓦企業原燃料要密閉儲存或采取防風、抑塵、降塵等措施,鼓勵安裝污染物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市環保局牽頭)。
9.加快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在2018年底前,全市全部完成陶瓷制品制造、鋼壓延加工和常用有色金屬冶煉企業的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對不按證排污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并處罰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實施按日計罰(市環保局牽頭)。
(三)全面推進VOCs綜合治理
10.嚴格涉VOCs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嚴格控制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家具制造、制藥等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涉VOCs建設項目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納入環境執法管理。新、改、擴建涉VOCs排放項目,應從源頭加強控制,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加強廢氣收集,安裝高效治理設施(市環保局牽頭)。
11.全面推進工業VOCs綜合治理。根據我省頒布實施的《表面涂裝(汽車制造及維修)揮發性有機物、鎳排放標準》、《印刷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和《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要求,完成表面涂裝、包裝印刷和家具制造行業VOCs綜合治理。完成瀝青攪拌站VOCs綜合治理,完善煙氣處理設施,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加強化工行業VOCs綜合治理,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低活性的原輔材料和產品(市環保局牽頭)。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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