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環保廳發布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有關問題的復函,此前,四川省環保廳曽向環保部請示過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有關問題,經過研究,按照環保部《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2010年第14號)中關于“現有企業‘十三五’期間將特別排放期限值得要求擴展到重點控制區的市域范圍”的規定,“十三五”期間位于重點控制區市域范圍內的燃煤機組、鋼鐵燒結(球團)設備、石化行業(現有企業2017年7月1日起執行)、燃煤鍋爐(10t/h及以下在用蒸汽鍋爐和7MW及以下在用熱水鍋爐自2016年7月1日起執行)排軍的大氣污染物應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轉發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有關問題的復函
各地級以上市環保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有關問題的復函》(環辦大氣函〔2016〕1087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6年6月17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