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24 09:54
來源: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7. 開展全市“清爐”行動。全面排查和清理取締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經營場所小煤爐和各類燃煤灶,強制更換和使用清潔能源和清潔設施;2018年完成市中心城區和各縣區建成區“清爐”目標,2019年底前,完成各縣區、鎮(街道辦)“清爐”目標(市住管局牽頭,市食藥監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教育局、市衛計局配合,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加大各類燃煤鍋爐、小煤爐銷售經營戶的監管力度,積極引導經營轉型(市工商局牽頭,市質監局配合,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
8. 加大燃煤鍋爐拆改力度。持續開展“禁燃區”內已拆改燃煤鍋爐“回頭看”,鞏固“清零”成效;2020年底前,全市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20蒸噸/時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燃煤設施和工業煤氣發生爐、熱風爐、導熱油爐全部拆除或實行清潔能源改造。(市環保局牽頭,市質監局配合,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
9. 開展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摸清現有燃氣鍋爐底數,實施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低于80毫克/立方米。2020年底前,完成生產經營類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
(二)深入開展移動源污染防治
10. 推進高排放機動車污染治理。制定在用機動車淘汰更新激勵政策,在市中心城區及平川縣區加快推進以國Ⅱ及以下汽油車和國Ⅲ及以下柴油車等為主的老舊高排放機動車更新工作,通過采取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限行、禁行等手段,倒逼排放不達標等老舊高排放機動車淘汰更新;加強機動車污染排放防控體系建設,加快機動車遙感監測設施和超標排放執法取證能力、機動車污染排放執法防控監管及相關平臺建設、完善和升級(市公安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開展對公交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機場巴士)、貨運車等高排放車輛的集中停放地、維修地的監督抽測(市環保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加強對銷售、維修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和查處銷售排放不達標車輛和維修造假企業(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加大貨運、物流車輛污染治理力度,強化綜合執法監管,建立“黑名單”制度,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
11. 推廣新能源汽車。用足用好國家新能源汽車購置優惠政策,加大新能源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在城市公交、廠區通勤、出租以及環衛、物流等領域,加快推廣和普及新能源汽車,城市新增公交車和出租車全部使用新能源車;2020年底前全市現有燃油公交車更新為新能源公交車,其中2018年不少于25%,2019年不少于65%。(市交通運輸局、市工信委牽頭,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
12. 加強在用機動車管理。全面落實機動車排放檢測/維護(I/M)制度,在用機動車排放超過標準的,應當進行維修(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公安局配合,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強化在用機動車排放定期檢驗,推進環保定期檢驗與安全技術檢驗有效結合,對不達標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不得上路行駛;加大機動車路檢力度,嚴格落實禁限行措施,嚴查重處柴油貨車等“冒黑煙”機動車尾氣超標排放行為(市公安局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
13. 規范機動車環保檢驗。加強市縣兩級在用機動車尾氣檢驗和監管平臺建設(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認真落實在用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技術規范要求,每半年對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檢測儀器進行校驗,確保儀器設備精準度;嚴格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年度督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的檢測機構暫停或取消其檢測資格(市質監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
14. 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嚴格市場準入,所有制造、進口和銷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裝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第三階段要求的柴油機(市工信委、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商務局分別牽頭做好各自領域環節監管,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2019年1月1日起,市中心城區及各縣區城市規劃區內禁止使用不符合國Ⅲ標準要求的挖掘機、裝載機、叉車、壓路機、平地機、推土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市建規局牽頭建筑工程領域、市住管局牽頭市政工程領域、市交通運輸局牽頭交通工程領域、市水利局牽頭水利工程領域,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
15. 加強油品監管。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全面加強油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用燃油行為,確保全市符合國家標準的車用油品全覆蓋。(市商務局牽頭,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配合,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
16. 建設綠色交通體系。合理規劃繞城路線,建立健全標識標牌,引導載貨柴油車繞城行駛,嚴禁進入城區,確因保障民生和供貨需要駛入的載貨柴油車,需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通行證,按規定時間、路線通行(市公安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加強城市公共交通體系建設,實現公共交通無縫連接(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以疏通城市內部交通網絡、優化城市外部聯系通道、構建多層次慢行交通網絡為抓手,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市道路建設水平;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行道建設,隨路配建智能自行車租賃系統,營造良好的慢行交通系統(市建規局、市住管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
(三)全面整治城市面源污染
17. 加強施工揚塵管控。嚴格建筑工地、市政施工、拆遷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管控,制定年度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整治方案,實行領導分片包抓制,全面落實建筑施工“六個100%管理+紅黃綠牌結果管理”的防治聯動制度,對落實揚塵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工地,在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曝光,記入企業不良信用記錄;2019年底前,制定出臺不誠信施工單位退出市場機制和取消招投標資質機制(市建規局、市住管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加強商品混凝土企業日常監管力度,嚴格落實硬化、覆蓋、沖洗等抑塵措施(市建規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及園區管委會負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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