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1-06 09:59
來源:寧夏環保局
三、加強監測預報預警,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各地環境保護、氣象部門要推進區域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建設,開展定期會商,提前研判趨勢,做好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監測質量管理,建立空氣質量監測值班制度,每天及時發布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并通報地方政府。各地市政府要按照自治區政府新修訂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寧政辦發〔2017〕127號),完善本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關部門要細化工業企業減排、施工工地停工、車輛限行等措施清單,并指導企業制定并上報應急減排方案,作為重污染天氣應對和調控的依據。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后,各地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果斷采取響應措施,削減重污染天污染物濃度峰值,減輕重污染天氣影響。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仔細梳理各項目標任務,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自治區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自治區“藍天碧水˙綠色城鄉”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地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實行周調度、半月現場會、月督查等制度,對于環境空氣質量指標不降反升或未明顯改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嚴重滯后、大氣污染突出問題,特別是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的地區,將會同有關部門嚴格追究有關市縣、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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